獅湖國小總務處行事曆

2008年4月25日 星期五

高雄市三民區獅湖國民小學97學年度至102學年度全校班級數估算表

高雄市三民區獅湖國民小學97學年度至102學年度全校班級數估算表

製表日期:97.04.01

學年度

里別

97

學年度

90.09.02

-

91.0901

98

學年度

91.9.02

-

92.0901

99

學年度

92.09.02

-

93.0901

100

學年度

93.09.02

-

94.0901

101

學年度

94.09.02

-

95.0901

102

學年度

95.09.02

-

96.0901

新生

人數

311

315

315

300

302

282

一年級班級數

10.03

11~12

10.5

11~12

10.9

11~12

10.34

11~12

10.4111~12

9.724

10~11

一年級

11~12

11~12

11~12

11~12

11~12

10~11

二年級

13

11~12

11~12

11~12

11~12

11~12

三年級

13

13

11~12

11~12

11~12

11~12

四年級

13

13

13

11~12

11~12

11~12

五年級

13

13

13

13

1 1~12

11~12

六年級

14

13

13

13

13

11~12

全校班級數

77~78

74~76

72~75

70~74

68~73

65~71

備註:97學年度以31人為一班;98學年度以30人為一班;99~102學年度以29人為一班估計班級數

備註:

一、請調查及統計本校學區內之9092以後出生者至9691以前出生者之一年級新生人數。

二、本校學區(以96學年度高雄市教育局所屬各國民小學學區劃分一覽表)為範圍,涵蓋三民區:鼎力里、鼎中里(8-18鄰)、鼎西里(15-25鄰,27 鄰)、鼎金里、鼎泰里(179-2628-304363鄰)、鼎強里、鼎盛里。

高雄市三民區獅湖國民小學97學年度至102學年度一年級新生估算表

高雄市三民區獅湖國民小學97學年度至102學年度一年級新生估算表

製表日期:97.04.01

學年度

里別

97

學年度

90.09.02

-

91.0901

98

學年度

91.9.02

-

92.0901

99

學年度

92.09.02

-

93.0901

100

學年度

93.09.02

-

94.0901

101

學年度

94.09.02

-

95.0901

102

學年度

95.09.02

-

96.0901

鼎力里

49

39

46

35

25

38

鼎中里

16

30

28

29

27

29

鼎西里

28

35

34

24

26

18

鼎金里

43

35

31

37

39

31

鼎泰里

59

65

67

54

77

60

鼎強里

39

41

40

38

36

23

鼎盛里

77

70

69

83

72

83

總計

人數

311

315

315

300

302

282

班級數

10.03

11~12

10.5

11~12

10.9

11~12

10.34

11~12

10.4111~12

9.724

10~11

備註:97學年度以31人為一班;98學年度以30人為一班;99~102學年度以29人為一班估計班級數

備註:

一、請調查及統計本校學區內之9092以後出生者至9691以前出生者之一年級新生人數。

二、本校學區(以96學年度高雄市教育局所屬各國民小學學區劃分一覽表)為範圍,涵蓋三民區:鼎力里、鼎中里(8-18鄰)、鼎西里(15-25鄰,27 鄰)、鼎金里、鼎泰里(179-2628-304363鄰)、鼎強里、鼎盛里。

2008年4月23日 星期三

學校電話

1線3424782
2線3475722
3線3508016
4線3424172
傳真3475962

2008年4月22日 星期二

東側水果步道

臺灣樹木 解說
http://subject.forest.gov.tw/species/twtrees/index.htm

9704228蘇小姐測量長度250台尺X14台尺

廠商資料

中興保全 柯先生 5538017、 0931396691

2008年4月18日 星期五

陽光、城市、通學趣-97年社區通學道徵選活動揭曉,13所學校雀屏中選

獅湖國小通學道簡報

小動畫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
工務局為關懷學童通學安全、舒適及結合學校、家長及社區民眾共同參與,自92年度起辦理「高雄市社區通學道計畫工程」,於92-96年度共計完成73所社 區通學道。97度計畫評選出13所社區通學道工程,徵選活動公佈以來,獲全市各國中小學熱烈響應,共20家學校參與投標,17家學校符合資格參與評選會 議。昨日(4月11日) 工務局特別聘請專家學者進行數小時馬拉松式評選,評選出前鎮區鎮昌國小等13所各具特色之社區通學道,為97年度「高雄市社區通學道計畫工程」正式揭開序 幕﹗
本年度高雄市社區通學道獲選學校:左營區大義國中、楠梓區後勁國小、小港區桂林國小、三民區獅湖國小、前鎮區獅甲國小、左營 區左營國中、前鎮區光華國小、楠梓區後勁國中、鼓山區龍華國小、旗津區旗津國小、前鎮區鎮昌國小、三民區民族國小、前鎮區復興國小等13所國中、小學社區 通學道工程。社區通學道之評選重點包含:拆除學校圍牆、人行道與學校退縮地結合為通學步道、家長接送區及人車動線分離規劃、綠化植栽及夜間照明,無障礙環 境化等,更強調社區民眾團體支持連署書之「社區總體營造」精神。獲選的社區通學步道作品,除了充分反映對周圍社區環境景觀整體的配合外,而且也落實步道空 間開放供社區使用、校園老樹的保留及生態永續教育的設計理念。
工務局養工處表示,本年度通學道經費編列3900萬元,以每條施工 經費300萬元為原則,徵選出13條社區通學道。由此次徵選活動,共有20所國中小學及社區民眾熱烈參與,可見社區主義已在本市各社區萌芽,限於預算經費 僅得選定13通學道辦理,遺珠之憾仍請提案學校諒解。該處並表示將逐年持續編列社區營造經費,辦理社區通學道工程,並將協助本年獲選之社區營造團隊,儘速 完成規劃設計及發包作業,希望可於下一學期開學前施工完成,給本市小朋友耳目一新的開學日。
發布日期 :97年4月11日  
發布單位:養護工程處第四科
聯絡電話:(07)337-3334

2008年4月16日 星期三

「拯救我們的天空」活動-簽署減碳10大宣言

一、2008地球日(4月22日)將屆,為表達對地球的關心,並號召全民共同加入溫室氣體減量的行列,行政院環保署於當日辦理「拯救我們的天空」系列活動,並成立拯救天空簽署網站,即日起至4月20日24時前上網(http://www.earthday.com.tw)簽署減碳10大宣言,響應拯救天空行動,若能做到「真愛地球10大宣言」至少5項並圈選者,則可簽署「幫地球退燒」宣言,環保署將於4月22日公開抽獎(將品暫訂為捷安特腳踏車),並於4月30日公佈於活動網站。

二、請 同仁轉知親朋好友於4月20日前上網簽署減碳10大宣言,提升連結上網簽署率,以善盡保護地球之責任,提昇環保行動力及台灣國際形象。

請上http://www.earthday.com.tw拯救天空簽署網站簽署減碳10大宣言

2008年4月2日 星期三

高雄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場所借用管理要點

高雄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場所借用管理要點
82年7月5日高市教六字第1701號函頒高雄市91年12月31日第1029次市政會議 審議通過
92年1月28日高市教二字第0920003075號函訂修正法規名稱,第一、二、三、四、五、七、八、九、十點,刪除第六及第十一點,新增第八點及第十點
一、為有效運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舍,充分發揮社會教育功能,促進公共利益及增加使用效能,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適用之場所包括普通教室、專科教室、活動中心、禮堂、會議室、運動及活動場所、實習廠房、停車場等校舍空間資源。
前項場所附屬設施,各校得依實際需要一併提供借用。
三、凡舉辦文化、教育、體育、社教、社區等活動者,得依本要點申請借用學校場所。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予核准,已核准者各校應即停止其借用,所繳納之保證金不予發還。
  (一)違反國家政策或法令者。
  (二)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
  (三)有安全顧慮者或管理困難者。
  (四)未經核准而有營利行為者。
  (五)活動與申請內容不符或將標的轉讓他人使用者。
四、借用者應於使用前填具申請書,並檢附活動內容說明書,向學校提出申請。其活動內容如需依法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者,應俟核准後始得借用。
五、學校場所之出借不得妨礙教學活動,其借用時間如下:
(一)平時上課日:十八時至二十二時。
(二)週末、週日及例假日:七時至二十二時。
場所借用期限不得逾二天。但本要點修正施行前已核准出借者,不在此限。
寒暑假期間學校得視實際需要出借場地,出借時間不受前二項規定限制。
借用者應繳納之場所借用費用由學校比照高雄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訂定之租金率規定收取。
六、借用者使用場所設施,如有損壞應負賠償責任,學校得於保證金中扣除,如有不足追償之。
七、場所借用收入應納入學校教育發展基金運用。
前項收入用於支付水電費、場地清潔、加班費、改善校舍、校園環境、購置教學設備等相關支出。
八、借用者對參加活動人員,應負安全維護之責,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九、各校應依本要點另訂場所借用管理須知,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報本府教育局核備。
 前項管理須知內容應含申請書、借用時間、分攤費用、保證金等。
十、場所借用如發生爭議時依民事法令相關規定處理。

高雄市各級學校場所使用管理要點

高雄市各級學校場所使用管理要點

一、高雄市各級學校為充分發揮社曾教育功能.並維護校園安寧與學生安全,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適用場所包括教室、禮堂、綜合活動中心、圖書館、藝能館及各種運動場所。惟依中央選舉委員會函頒「公職人員選舉自辦政見發表會審核原則」第六條規定,政見發表會不得於高級中等學校辦理。

三、凡人民團體、公司行號或個人依法舉辦文化、教育、體育、社會等活動者,得依本要點申請使用學校場所。但有左列情事之一者不予核准,已核准者學校應即停止其使用,並沒入其保證金。

(一)違反國家政策或法令者。

(二)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

(三)有安全顧慮者或管理困難者。

(四)未經核准而有皆刊行為者。

四、使用學校場所者,應方印吏局七日前填具申請書,檢附活動內容說明書,經學校同意,其活動內容需依法向目的事業王嘗機闆申請核准者,應俟核准後始得使用。

五、使用學校場所者,以不妨礙教學活動為原則,其時間訂為:

(一)平日上課日:十九時至二十二時。

(二)週末:十四時至二十二時。

(三)週日及例假日:九時至二十二時。

六、申請使用場所,若需事前佈置應先徵得學校同意,未經同意,不得擅自啟用學校所有設備。

七、使用學校場所者,應負責維持場內外秩序並維護公共安全及環境衛生,用畢後立即恢復原狀,如有毀損或遺失公物應負責限期修復或照價賠償,不為修護或照價賠償者,學校得由保證金扣除,不足之數應追償之。

八、學校得視實際情形,於接受申請時,酌收場地費、清潔管理費(含水電、清潔、加班等費用)及保證金。場地費繳庫;清潔管理費以收支對列方式納入預算處理;保證金於使用完畢、恢復原狀後無息發還。

九、場所使用時間,學校應指派專人配合處理安全維誰及有關協調事宜。

十、各級學校應依本要點自行訂定學校場所管理須知(含收費標準),報教育局核備。

十一、本要點提經市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